为促进化工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发展,表彰在化工工程建设造价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及人员,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化工工程委员会(以下简称中价协化工委),决定开展化工建设工程造价突出贡献者荣誉称号授予活动,并制定本评选办法。
一、 荣誉称号授予范围
(一)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主编人员;
(二)造价专业培训教材主要编审人员和授课教师。
二、荣誉称号授予条件
(一)长期在化工建设工程造价岗位上辛勤工作,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;
(二)具有崇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在化工建设工程造价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;
(三)关心、支持、帮助中价协化工委工作,为改进和提高化工建设工程造价工作水平建言献策;
(四)遵守社会公法,未受过国家法律、政纪处分
三、荣誉称号授予程序
(一)中价协化工委印发通知,会员单位向中价协化工委专家咨询委员会“化工建设工程造价评审委员会”推荐人选;
(二)中价协化工委专家咨询委员会“化工建设工程造价评审委员会”根据会员单位推选,经评审提出建议人选;
(三)中价协化工委主任委员联席会议决定,确定授予荣誉称号人员名单;
(四)化工委网站公示,中价协化工委授予化工建设工程造价突出贡献者荣誉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,登录中价协化工委网站。
四、附则
(一)《化工建设工程造价突出贡献者》荣誉称号授予活动每届开展一次,由中价协化工委届时部署;
(二)本评选办法发布之日起实施,中价协化工委负责解释。
附件:化工建设工程造价突出贡献者推荐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