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化工工程造价专业人员队伍的信誉建设,激励化工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增强社会责任感,培养爱岗敬业精神,中价协化工委决定建立化工建设工程优秀造价专业人员荣誉制度,并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称号名称
(一)化工建设工程优秀造价员
(二)化工建设工程优秀造价工程师
二、评选范围
(一)在中价协化工委登记并领取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》的造价员;
(二)在国家规定机构注册并由中价协化工委进行资质管理的造价工程师。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爱岗敬业,诚实守信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;
(二)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钻研业务,精益求精,工作业绩突出;
(三)在工程造价领域和专业理论研究中有突出贡献;
(四)积极参加和支持中价协化工委组织的业务活动,按时参加验证和继续教育培训。
四、评选程序
(一)中价协化工委印发通知,各持证单位根据本评选条件和化工委部署初选;
(二)填报“化工建设工程优秀造价专业人员评选申报表”,盖章后报中价协化工委;
(三)中价协化工委评审委员会评审提出人选建议,化工委主任联席会议决定;
(四)登录中价协化工委网站公示,公示期满,确定化工建设工程优秀造价专业人员名单;
(五)中价协化工委授予荣誉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,登录中价协化工委网站推介。
五、附则
(一)化工建设工程优秀造价专业人员每届评选一次,由中价协化工委届时部署;
(二)本评选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中价协化工委负责解释。
附件: 化工建设工程优秀造价专业人员评选申报表